大业股份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上市

时间:2017/9/20 10:54:45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9月19日,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业股份”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上市。

  据悉,大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52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67,023.70 万元,投资主要用于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扩建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以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等。

  公开资料显示,大业股份主营业务为胎圈钢丝、钢帘线以及胶管钢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轮胎、载重轮胎、工程轮胎以及航空轮胎等各种轮胎制品。公司目前是国内规模最大的胎圈钢丝制造企业,公司注重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人才培养,公司的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潍坊市企业重点实验室;2014 年,公司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认定为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高性能轮胎胎圈钢丝工程研究中心,并经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同意建立了“国家橡胶骨架材料标准研发基地”,负责橡胶骨架材料标准研发工作。目前,公司持有 1 项发明专利、79 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制造过程的质量管理,通过了ISO9001:2008和ISO/TS16949:2009 的质量体系认证,依靠持续改善质量管理体系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先后获得通用科技、固铂轮胎“优秀合作供应商”、“优秀供应商”以及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中国橡胶工业优势品牌奖”、“中国橡胶工业推荐品牌”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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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结合产品品种、产能、产量、售价、单位成本(料、工、费)、市场竞争及自身优势等情况,进一步说明不同种类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同期间毛利率差异较大,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且发行人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和合理性;胎圈钢丝毛利率在2015年大幅提升、钢帘线毛利率在2016年大幅提升的原因、合理性及持续性;(2)报告期净利润增长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不一致的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3)成本费用的归集和结转是否真实、准确、完整;(4)报告期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且期间费用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合理性和可持续性;销售费用的变动与收入变动是否匹配;(5)发行人高管和员工薪酬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人为压低高管和员工薪酬、不依法缴纳“五险一金”等方式,来降低期间费用、增加利润的情形;(6)是否存在关联方、潜在关联方或者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详细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和结论。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员工总人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的实际缴纳人数、实际缴纳金额和未缴纳比例;(2)未缴纳“五险一金”的具体原因,是否损害发行人员工利益,是否符合《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和被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3)部分农村户籍员工自愿放弃办理社会保险,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部分农村户籍员工自行缴纳新农合、新农保,是否可以因此豁免发行人的法定义务;(4)未缴纳“五险一金”情况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和净利润的具体影响;(5)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已经和/或将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和结论。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余额较高且逐年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谨慎、充分;是否会对发行人的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结合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时间,说明报告期各期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3)结合业务流程和收入确认的周期,说明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与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一致的原因及其合理性;(4)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公司回款进行冲抵的方式调节应收账款账龄的情形;是否存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自有资金减少应收账款、下期初再冲回的情形;(5)报告期内应付票据金额较大且逐年增长的原因;(6)是否存在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承兑汇票、应收票据因无法贴现、承兑、无法到期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程序、依据和结论。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张焕平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是否符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作者:佚名 编辑:ID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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