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物流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上市

时间:2018/12/19 15:41:0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12月18日,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物流”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上市。

  据悉,中创物流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6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91,929.63万元,主要用于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散货船购置项目、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天津东疆堆场)、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中创物流公司主营综合性现代物流业务,为进出口贸易参与主体提供基于国内沿海港口集装箱及干散货等多种货物贸易的一站式跨境综合物流服务。公司通过整合货物进出口物流链条上的各个环节,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制定全程物流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远大船务2001年股权转让、购股资金来源等,是否合法合规;(2)说明远大船务、中创有限、中创联合的实际出资人在远洋大亚任职期间,持有相关股权或在相关公司兼职,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违反竞业禁止的有关规定,是否得到有权部门的同意或确认;(3)结合发行人、远洋大亚的业务经营、财务业绩变动等情况,说明发行人与远洋大亚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或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存在侵害国有资产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2)说明国际航运市场波动对各业务板块的影响;(3)结合BDI指数波动情况等因素,分析下游航运、货运行业相对萎靡,但发行人营业收入、利润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发行人经营情况变动趋势与行业发展是否一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l)发行人各板块业务毛利率及其变化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沿海运输板块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场站板块、船舶代理板块业务毛利率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4)发行人期间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报告期内客户及供应商重合的情形较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存在重合的业务内容,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重叠客户及供应商销售和采购的定价机制及价格的公允性,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呈增长趋势,各期末信用期外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12月18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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