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机股份成功过会 将于北交所上市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5月9日,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机股份”或公司)首发申请获北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北交所上市。
据悉,优机股份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100万股,不超过1,15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或不超过1,322.50万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入9,500.00万元,主要用于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优机股份是一家先进制造与现代服务深度融合的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定制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凭借对产品研发与设计、材料与工艺创新、先进制造和检验检测等核心技术的掌握,利用自主生产和协同制造能力,满足不同行业客户多品种、多应用场景的定制需求。目前公司已形成服务于油气化工、工程矿山机械、通用机械、液压系统等领域的设备及零部件和航空零部件精密加工五大业务体系,覆盖上万种规格型号的产品,通过快速反应和精准高效服务为国内市场以及欧洲、北美、亚洲、大洋洲等全球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定制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协同制造模式。(1)根据招股说明书,协同制造模式为发行人重要的业务模式,拥有协同制造商超 300 家,发行人负责过程管控、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产品制造完毕经协同制造商和发行人双检验合格后,由公司统一采购成品对外销售。发行人通过技术质量规范输出、外驻技术质量团队的实地过程控制和技术指导等方式,实现对协同制造商生产过程的主导和深度参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 20 人的外驻技术和质量控制团队。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目前的技术和质量控制团队规模如何覆盖300家系统制造商生产过程的主导与深度参与。(2)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已构建一套符合自身业务特点、互联互通的全流程、定制化 ERP 系统和协同融合平台,实现了客户与供应商管理、收发货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财务管理、行政及人事管理和业务档案管理等业务环节的信息化处理。请发行人说明有关定制化 ERP 系统和协同融合平台的具体功能与实施情况,业务及财务数据对于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信息系统相关内控是否健全有效。(3)请发行人说明在协同制造模式下是否实质从事贸易业务,发行人的协同制造业务与一般贸易业务是否具有实质区别。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说明是否执行专项信息系统审计,以及其他针对协同制造商的核查程序、核查比例以及核查结论。
2.关于高管间大额资金往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罗辑、欧毅以及股东唐明利三人存在分红后向顾立东及庄倩转账的情形。2018-2021 年,顾立东累计收到 108.37 万元,庄倩累计收到 73.4 万元。请发行人说明:(1)顾立东和庄倩收到该等款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存在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是否属于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顾立东和庄倩担任发行人的董事和副总经理职务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2)发行人挂牌期间前述高管间资金往来实现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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