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新材成功过会 将于北交所上市

时间:2022/8/1 9:33:37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7月29日,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新材”或公司)首发申请获北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北交所上市。

  据悉,天马新材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4,406,668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16,567,668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投资额37,682.56万元,主要用于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高导热填充粉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功能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天马新材长期专注于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领域,主要从事高性能精细氧化铝粉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先后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一批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被工信部授予了“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荣誉称号。自创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实现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的国产化。公司持续助力前沿应用领域的重要基础材料的开发,先后研制出适用于生产电子陶瓷基片、电子玻璃、锂电池隔膜、高压电器、晶圆研磨抛光液等产品的精细氧化铝粉体,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同时,公司在推动精细氧化铝粉体国产化的过程中,亦持续为加速下游行业进口替代做出重要贡献,主要下游客户推出高性能且兼具性价比优势的应用产品,在国内市场与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直面竞争。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现金分红。发行人 2020 年实施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进行现金分红 2,161 万元,2021 年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分别进行现金分红 2,161 万元和 2,161 万元。发行人 2020 年、2021 年利润分别为 1,622.20 万元、5,424.65 万元, 2021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仅为 134 万元。请发行人:(1)说明分红政策以及上述现金分红占利润比例较高的原因,并结合公司的资本管理的具体政策,说明发行人是否建立了有效的营运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措施以确保日常营运资本的充足性。(2)结合报告期内流水核查情况说明马淑云、王世贤、王威宸、王超、王定民、王瑞杰等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股东的分红款用途和资金流向是否存在异常,是否存在股权代持。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股份转让和股份支付。2021 年 8 月 2 日,马淑云、王世贤将其持有的合计 27.5%的发行人股票以 1 元/股的价格分别转给王超、王瑞杰、王定民。王超系王世贤兄长之子,王瑞杰与王定民系王世贤兄弟。发行人股票 2021 年 8 月 2 日前收盘价(即 2021 年 7 月 30 日收盘价)为 1.29 元,随后发行人股票价格开始持续大幅上涨,至年底价格升至 20 多元。请发行人:(1)结合此交易日后 60 个交易日的每日交易价格和平均交易价格,说明此交易和定价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规避监管的相关情形。(2)说明上市股权转让是否涉及股份支付及判断依据,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关于关联方。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注销天一豪丰、成立太乙顺发的原因。(2)结合太乙顺发的员工名册、王超的个人流水,天一豪丰注销后该公司原有资产、设备、人员的去向情况,以及王超在发行人的任职和工作情况,说明王超 100%持股太乙顺发的合理性。(3)结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说明发行人与太乙顺发的关联方关系,太乙顺发是否由王世贤实际控制。(4)发行人与天一豪丰的关联关系披露是否准确。(5)韦景超是否为发行人员工,其持股的鑫之泉、胜之锦是否为王世贤实际控制公司,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7 月 29 日

天马新材成功过会 将于北交所上市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天马新材,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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