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3家火电企业直供电价垄断被罚7288万元

时间:2017/8/4 9:31:36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山西23家火电企业直供电价垄断被罚7288万元

  发改委网站3日消息,近日,发改委指导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对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组织23家火电企业达成并实施直供电价格垄断协议一案作出处理决定,依法处罚7338万元。

  调查发现,2016年1月14日下午,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召集大唐、国电、华能、华电4家央企发电集团山西公司,漳泽电力、格盟能源、晋能电力、西山煤电4家省属发电集团,以及15家发电厂,在太原市召开火电企业大用户直供座谈会,共同协商直供电交易价格,签订公约,并确定2016年山西省第二批大用户直供电报价较上网标杆电价让利幅度不超过0.02元/千瓦时,最低交易报价为0.30元/千瓦时。

  发改委称,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规定,违背了国家电力改革中引入竞争、鼓励大型工业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交易双方协商定价的原则,不利于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有效推进火电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排除、限制了直供电市场的公平竞争,增加了下游实体企业的用电负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发改委指导山西省发展改革委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对达成垄断协议发挥组织作用的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依法从重处罚,顶格罚款50万元,对参与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积极配合调查、认真整改的涉案企业处上年度相关销售额1%罚款,对23家涉案企业合计罚款7288万元。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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