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大明:不能炒房 也不能炒地

时间:2017/3/9 14:46:13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8日在人民大会堂“部长通道”就一些社会热点问题作出了回应。他说,房地产土地调控,要“一城一策、靶向治理”。将出台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稳定预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土地管理法修改均有所进展。

  不能炒房 也不能炒地

  姜大明表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决定了住宅用地是保障“住有所居”,不能拿来囤积炒作。国土部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遏制炒作土地。

  姜大明说,地方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因城因地分类施策。坚持去库存与防过热并重,对不同地方“分类指导、因城施策”。

  值得关注的是,姜大明表示,对重点城市要“一城一策、靶向治理”。其中,对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对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要减少甚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

  当然,房地产调控还要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加快形成长效机制,要保证总量,优化结构。他明确指出,“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完全可以满足发展需要。关键是要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合理提高住宅用地比例,以市场配置满足多层次住房用地需求,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应保尽保。

  对于土地供应问题,姜大明还表示,要“规划引导,稳定预期”。“要落实人地挂钩政策,城市政府要向社会公布住宅用地中期规划和三年滚动计划,形成居民和企业的良好预期。”他说。

  他表示,国土部还将完善制度,防范风险。即总结各地土地市场调控经验,改进和完善“招拍挂”制度,保持城市地价总体平稳,严密防范房地产风险。

  70年使用权到期后续期“有解”

  “有恒产者有恒心。”对于“房屋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如何续期”问题,姜大明表示,将研究出台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事实上,针对少数地方遇到的房屋、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有关部门已在去年年底提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解决方案,即不需提出续期申请,不需缴纳相关费用,正常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这个决定公布后,得到了社会积极评价及普遍赞同和欢迎。我们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相关法律安排建议。”姜大明表示:“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权一定会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将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土地管理法修改问题,姜大明表示,从2015年开始,全国有33个地区开展了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两年多来,各试点地区坚守底线、大胆实践,已经探索总结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按照法治与改革同步原则,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经批准后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充分吸收了改革试点成果。

  其中,在农村土地征收方面,体现了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等改革经验。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体现了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改革要求。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方面,体现了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等制度安排。

  同时,修正案草案还对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作出了相关规定。“探索农村集体组织通过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改革措施,已写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希望在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多提宝贵意见。”他说。

(作者:佚名 编辑:ID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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