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照明过会 优秀的专业品牌客户服务商

时间:2017/3/29 11:37:30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据证监会消息,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过会。

  据了解,太龙照明主要从事高效节能环保照明光源、灯具及配套电器、LED显示屏、数控三面翻广告牌、LED光源、灯具及配套电器、自动控制系统及软件开发、制造。公司始终定位于领先的商业照明市场,携手PHILIPS/GE/OSRAM等世界照明巨头,以国际品牌和中国高端国内品牌为目标市场,以缔造具有国际水平的一流商业照明企业为己任,成功运用创新的商业模式,为客户提供设计制造配送服务一条龙的照明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成为众多高端品牌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在成为诸多行业领先品牌飞速发展助推器的同时,太龙也奠定了其在行业的领先地位,成为优秀的专业品牌客户服务商。

  公司专业为品牌客户提供集照明系统方案设计、商业照明技术研发、配套灯具生产制造、产品物流配送、售后技术服务支持于一体的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和服务。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包括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和设计研发中心两个建设项目,均紧紧围绕公司现有业务开展。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招股说明书披露,通用照明企业和以发行人为代表的专业商业照明企业采用不同的商业模式。请发行人代表结合通用照明企业、同行业专业商业照明企业的业务模式和客户结构说明发行人照明产品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式和结论。

  2、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的重大销售合同主要分为发行人提供设计服务的销售合同与发行人不提供设计服务的销售合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前述两种不同的销售合同所对应的产品毛利率是否存在差异,招股说明书是否已对此进行充分披露。

  3、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全职售后工程师共20名,同时,发行人在门店分散地区配备兼职售后工程师307名。请发行人代表补充说明如何确认兼职售后工程师的劳务完成情况,劳务费价格是否符合当地市场标准,是否存在通过现金支付劳务费的情形,是否存在体外支付劳务费而未入账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式和结论。

(作者:佚名 编辑:chenye)

网友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