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蓝软件首发申请过会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据证监会消息,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过会。
据了解,科蓝软件正式成立于1999年12月,在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是一家由美国华尔街金融专家和硅谷技术精英归国组建的,专业从事金融软件产品应用开发和咨询服务的高科技企业。公司现有员工3000多人,在北京、上海、深圳、福州、成都、南京、重庆、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研发中心或合资企业,管理团队由多年从事金融系统管理工作的专家和业界资深的IT技术及金融业务专家组成。
自1999年下半年起,科蓝公司率先在中国大陆使用Java应用服务器技术,实施了首家网上银行系统。经过多年的积累,科蓝公司的客户已经覆盖了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进出口银行等大型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和绝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并与之保持了长期的合作关系。科蓝公司在网上银行(企业、个人)、移动(手机、PAD)银行、电子支付、第三方支付、外汇贵金属交易平台、智能监控、银企通、金融门户内容管理、在线客服、短信平台、ECIF、电子渠道整合平台等各类应用方面拥有了海量的案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从电子银行到核心系统的全方位技术服务,在银行电子渠道建设的市场占有率超过60%。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4,516.72万元、39,791.29万元、47,097.81万元,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55%、78.33%和71.94%。按发行人定制化技术开发合同一般约定签订后10日-30日付30%预付款,完成系统环境测试后10日-30日内付30%,上线投产后10日-30日内付30%,在约定的维护服务期结束后支付剩余10%,大多数定制化开发合同的结算周期约在6-12个月。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应收账款余额很大,没有按合同结算周期收款的原因;说明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销售收入的情形;(2)结合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和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说明发行人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信用风险特征是否相符;(3)说明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质押、保理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申报材料显示,王安京于1999年12月依据京政发[1999]14号文,因当时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故以外国自然人身份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科蓝有限,2012年9月以前科蓝有限一直为外商投资企业。科蓝有限分别于2002年8月、2003年7月、2004年9月、2006年11月以储备基金和/或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当时股东仅有王安京一人,且未缴纳个人所得税。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王安京在上述时点的国籍认定及法律依据,与《国籍法》的规定是否一致;(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的问题》(财税字[1994]20号)与北京市颁布的“京政发[1999]14号文”中关于外籍个人的认定是否一致;(3)如果认定王安京为中国国籍,上述时点的涉税金额;(4)上述时点有权税务主管部门均认可适用“京政发[1999]14号文”且符合“财税字[1994]20号”的客观证据。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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