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IPO过会 拟发行2794.12万股

时间:2017/5/10 19:13:25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5月10日,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微”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

  据悉,国科微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2,794.12万股,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公开资料显示,国科微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长期致力于大规模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及销售。凭借着先进的管理体系、雄厚的研发能力、优异的产品质量和技术实力,公司设计的广播电视系列芯片和智能监控系列芯片具备较高的性价比,形成了较为明显的领先优势。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广播电视系列芯片和智能监控系列芯片的主流供应商之一。公司将利用既有的技术、产品、市场及品牌优势,在目前系统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重点开拓以广播电视、安防监控、固态存储以及物联网领域为核心的产品市场,并适时向其他合适的集成电路领域拓展。

  链接: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2015年9月经过增资及股权转让后,发行人持有深圳国科微12.11%的股权,2016年,发行人共向深圳国科微销售智能视频监控芯片861,284片,金额总计1,358.73万元。发行人还与深圳国科微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约定深圳国科微委托发行人研究开发SGKS6802芯片以及采购芯片开发所需的IP,合同总价款2,600万元,已确认技术开发收入979.50万元;并约定深圳国科微每销售一颗芯片需向发行人支付0.3美金的设计使用费;发行人与深圳国科微的关联交易占其2016年对外采购总额的85.85%。深圳国科微2015年、2016年亏损持续增加。请发行人代表:(1)详细说明深圳国科微委托发行人研发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公允性,研发成果在深圳国科微的具体应用情况、截至目前的实现业绩情况等;对委托研发的产品另需向发行人支付设计使用费的合理性;(2)结合深圳国科微开展的业务及在经营亏损情况下进行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说明其股权定价的合理性,以及是否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输送的情况;(3)说明深圳国科微不受发行人控制后亏损金额连续增加11倍、35倍的具体原因、对深圳国科微的长期投资未计提减值依据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2016年发行人广播电视系列芯片产品的销售收入从2015年的33,815.13万元下降为21,051.16万元。根据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关于暂停接受机顶盒生产文件的通知(卫直业字[2016]260号文)的要求,从2016年7月6日起,新生产的所有直播卫星户户通机顶盒必须关闭定位模块的测试接口,而该技术解决方案短期内无法实际量产,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暂停接受所有生产企业2016年7月6日后机顶盒生产文件,待相关企业整改完毕后再行开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卫直业字[2016]260号文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新增业务固态存储系列芯片客户采购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收到的出口退税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当年收到的出口增值税退税金额

  3,704,600.72

  10,243,862.64

  43,306,130.65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2016年收到的出口增值税退税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作者:ID005 编辑:ID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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