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总院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上市

时间:2017/6/14 11:35:02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6月13日,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总院”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上市。

  据悉,设计总院是一家为公路、水运、市政等建设工程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工程咨询公司,主营业务为交通工程咨询服务,主要提供道路、桥梁、岩土与隧道工程、水运工程与市政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研发、试验检测、工程管理等相关技术服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8120.00万股,计划使用募集资金79,750.00万元,主要投资用于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链接: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发行人参与招投标的具体情况,通过投标和直接委托获得项目的数量、占比和对应项目金额等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是否处于正常范围;(2)报告期发行人分别通过投标和直接委托获得交通控股及其下属企业项目的数量、占比和对应项目金额等情况,占其对外发标项目数量和金额的比例情况;发行人中标率情况;发行人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下属企业联合投标的情况,如存在联合投标,请说明相关项目的收入情况;(3)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付款条款与非关联方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交通控股及其关联方是否均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款项,是否存在推迟支付或者发行人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4)发行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于豁免审议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报告期内豁免审议的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5)发行人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核查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逐年上升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会对发行人的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结合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时间,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3)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款进度是否与所签署合同的约定付款条件相吻合,无法按合同约定条件进行回款的主要原因,发行人是否有有效的应对措施,相关内控执行情况是否有效;(4)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公司回款的情形;是否存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自有资金减少应收账款、下期初再冲回的情形;(5)结合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报告期坏账实际核销情况、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谨慎、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作者:ID005 编辑:ID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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