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上市

时间:2017/6/21 11:09:40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6月20日,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联众”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上市。

  据悉,华扬联众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互联网综合营销服务,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互联网营销领域内最具竞争力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000.00万股,拟使用募集资金107152.50万元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投资用于技术系统升级项目、全国服务网络扩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等。

  链接: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在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增长率超过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原因,是否存在放松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综合毛利率持续下降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是否构成不利影响。相关财务风险是否已充分、准确揭示。上述情形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异常。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有关返利的支付标准、支付比例、支付方式是否明确约定并按照约定执行。针对主要客户返利比例是否存在变动情形。对发行人的盈利有何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五家互联网媒体股东入股前后,对发行人及其他发行人竞争对手间的销售价格对比情况,相关价格是否公允。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与北京鑫诺科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诺)合作开展飞利浦小家电产品买断式代理销售业务的相关情况,鑫诺不直接作为飞利浦代理商而转与发行人合作的原因,发行人该项业务是否有赖于与鑫诺的合作,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鑫诺与发行人合作前后的盈利能力是否发生了变化;发行人与鑫诺的合作期限,未来合作的可持续性;发行人开展买断式销售代理业务与互联网广告业务的关系,发行人为飞利浦提供了何种互联网广告服务。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作者:ID005 编辑:ID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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