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电气IPO过会 将于创业板上市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7月12日,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弘电气”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创业板上市。
据悉,盛弘电气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228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32,110.64万元围绕主营业务,投资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电能质量产品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公开资料显示,盛弘电气主要从事电力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专注于电力电子技术。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包括电能质量设备(涉及有源滤波器、静止无功发生器等)、电动汽车充电桩、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涉及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等)以及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
链接: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增长主要依赖销售充电桩业务。发行人报告期电动汽车充电桩业务出现快速增长,2014-2016年度来自于该项业务的收入分别为908.95万元、13,212.55万元、24,709.14万元,对应的该项业务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94.63万元、12,694.50万元、14,250.30万元。随着青岛特锐德充电桩研发和制造的逐步投入,2016年减少了向发行人的充电桩采购。发行人预计与青岛特锐德的后续合作可持续,但交易额在短期内会进一步减少。请发行人代表:(1)从技术及订单的来源角度,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电动汽车充电桩业务快速增长的原因;(2)说明2015年度确认的该项收入未及时收到款项的原因;(3)说明与青岛特锐德可持续合作的客观依据以及交易额减少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前述信息是否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结合发行人销售合同,对发行人是否通过放大信用期限增加电动汽车充电桩业务收入发表核查意见。
2、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部分客户逾期未付货款,发行人向法院提起多起诉讼。发行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3,304.01万元,其中账龄6个月以内的占比52.22%,按1%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应收宁波海象的货款按照50%的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64.18万元的原因与依据,该客户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2)发行人6个月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同行业上市公司最低,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可比公司的情况、客户的结构等说明发行人对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仅1%是否足以覆盖其回款风险;(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2016年末应收账款在期后的最新回款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16年12月28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深圳市国电赛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赛思)与发行人因保密协议纠纷而提起的仲裁申请。国电赛思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发行人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撕毁了其中一台样机的产品防拆标签和封条,并且仿制和使用仿制的国电赛思的产品,请求仲裁庭裁决发行人向其支付违约金150万元及律师费、仲裁费,并停止仿制国电赛思产品和使用仿制的国电赛思的产品。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产品与国电赛思产品的异同;(2)目前涉诉产品的销售对象及订单金额;(3)发行人内控制度如何确保发行人经营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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