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隆药业IPO过会 将于中小板上市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7月25日,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隆药业”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中小板上市。
据悉,赛隆药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77743.00万元围绕主营业务,投资用于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赛隆药业已形成以脑保护剂为龙头,兼顾消化药和抗生素两大市场行业的业务格局。公司致力于药品的研发、生产、营销及技术服务,其中由公司进行研发的主导产品为GM1注射液和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除此之外,公司还独立研发了GM1原料药、注射用泮托拉唑钠、米力农原料药及注射液等多个药物品种,在神经系统药物、质子泵抑制剂、新型抗生素取的一定成绩。
链接: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关于GM1注射液召回事件,请发行人代表结合GM1注射液召回事件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与合作生产企业关于药品生产、运输、验收等环节的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是否有效;2014年药品召回事件中发行人与合作生产企业的责任分担情况,召回药品所涉及的金额及处置药品损失的各自分担情况,对发行人2014年度当期财务的影响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各期末经销商产品的库存余额与当期收入的占比情况,及经销商终端销售的实现情况;报告期内被取消代理经销权以及主动退出经销代理的经销商的具体情况和原因,该部分经销商期末库存及处置情况;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是否存在推广销售发行人药品过程中的商业贿赂情形;主要经销商以及报告期退出经销商是否存在与发行人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公司注重研发和销售生产模式的实际开展情况,自主研发情况,对经销商和终端医院的掌控情况,相关生产模式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2)发行人两种主要产品均由合作方获取生产批文,由合作方利用生产设备生产,合作方之一处于被收购过程中,是否表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3)两票制之后,发行人将转为合作方提供市场推广服务及技术服务,是否表明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及服务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4)现行的业务模式和可比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差异,现行的业务模式是否对发行人的独立性有重大不利影响;(5)发行人定位于药品生产企业的事实依据;(6)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使用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针对上述情况以及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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