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水电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上市

时间:2017/10/18 9:45:02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10月17日,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水电”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上市。

  据悉,华能水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20909.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2%。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3538200.00万元,投资主要用于苗尾水电站、乌弄龙水电站以及里底水电站。

  公开资料显示,华能水电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主要收入来自于水力发电的销售收入。公司拥有澜沧江干“流全部水能资源开发权,是目前国内领先的大型流域、梯级、滚动、综合水电开发主体,是科学化建设、集控化运营水平较高的水力发电公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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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2016年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净利润下滑幅度远远大于营业收入下滑幅度。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结合发行人所处的行业政策、行业竞争地位、报告期单价、销量、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其他相关科目的变化情况对报告期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做定量分析;(2)2017年1-3月经营业绩改善是否具有可持续性;(3)发行人报告期内向关联方借款利率较基准利率下浮部分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该优惠利率是否可持续;(4)发行人报告期收入、利润的变动趋势和幅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是否一致,如存在差异,说明差异的原因;(5)增值税优惠政策对利润指标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程序和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2016年6月3日与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签署了协议,规定2016年-2019年提供捐赠资金20亿元。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捐赠承诺方案的具体内容、大额捐赠支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涉及的分红补偿措施的合理性及其原因、履行的内部程序、主管部门审批程序。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程序,并对其合法合规性、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华能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与发行人均同时实际经营水电、火电、风电、光伏太阳能等发电业务,终端产品均为电力的情形,进一步说明华能集团及其所属企业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华能国际股东是否在华能集团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就华能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了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结合华能国际水电资产的情况说明股东承诺将发行人作为水电唯一平台的可行性。请保荐代表人就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常规能源的含义,进一步说明华能集团承诺将华能国际作为华能集团常规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的履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上市是否违反控股股东华能集团关于将常规能源注入华能国际的承诺履行发表明确意见。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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