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菱动力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11月1日,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菱动力”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西菱动力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4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51908.93万元,投资主要用于发动机连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发动机凸轮轴精加工产品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公开资料显示,西菱动力主要从事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包括曲轴扭转减振器(通称皮带轮)、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等。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的生产制造,部分产品应用于工程机械、发电机组等其他领域发动机的生产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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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2013年-2015年,实际控制人喻英莲以个人账户持续代收发行人零售配件市场货款、废品销售款,直到2017年7月,喻英莲才予以全部归还并支付资金占用费用。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喻英莲前述代收货款且长时间未归还发行人的原因,其性质能否认定为经营性占用;(2)上述事项是否履行有关的决策程序,是否在招股说明书相关章节中依照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规定进行充分披露,是否符合相关信息披露要求;(3)对上述事项是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4)对关联交易的识别程序、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核查方法,并对是否识别出全部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按规定充分披露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综合毛利率远高于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及其他可比上市公司同期毛利率水平,其中销售给第一大客户沈阳航天三菱的毛利率高于发行人综合毛利率。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下游需求变化、原材料价格变化等,说明毛利率持续走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行业政策、行业竞争地位,说明综合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发行人与沈阳航天三菱业务合作方式,交易合同订立及执行情况,销售毛利率高于其他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可持续性;其业务是否属于代工或委托加工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是否符合该等业务实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核查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较大,且发行人部分产品系先发到客户指定的中转仓库,待客户领用并进行装配后按月向公司开具开票清单。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中转仓库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何实施对他人中转仓库存货的管理、盘点,相关内部控制与管理是否可以落实到位;(2)客户出库、领用到装配完成的平均时间跨度,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核查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4、2016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27%和47%,2017年1-6月营业收入较2016年同期收入同比下降,而库存商品较上年末增加。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2016年净利润增幅显著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主要原因和商业合理性;(2)一般备货政策,2017年库存商品增加与去年同期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库存商品积压而减值计提不足。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核查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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