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上市

时间:2017/12/6 10:29:59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12月5日,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物业”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上市。

  据悉,南都物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1984.13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41,070.81万元用于: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全国物业服务业务拓展项目、社区 O2O 平台建设项目 、公寓租赁服务项目和人力资源建设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南都物业是一家运行机制灵活的民营企业,一直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公司提供的主要服务分为物业服务与增值服务,其中物业服务包括包干制物业管理服务、酬金制物业管理服务、案场服务和顾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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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收入确认问题。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业务包括物业服务与增值服务,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也较快。应收账款余额以住宅和案场项目为主,增长也主要来自住宅和案场项目。住宅项目方面主要是由于部分项目滚动交付导致交付面积逐期增加,个别小区处于物业续选聘工作阶段,部分业主存在欠缴物业管理费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针对上述情况说明收入确认政策。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行业发展与市场定位。请发行人代表:(1)分析说明现代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趋势;(2)对比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分析说明发行人的行业地位、物业管理能力、竞争优势及劣势。

  3、物业管理中的公共收益问题。根据《物权法》,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也属于业主共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对物业管理中的公共收益划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商标权问题。上海益都实业将“南都”商标许可给发行人在不动产管理、出租、经纪等业务永久无偿使用。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上海益都实业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通过其他途径对上海益都实业予以利益补偿的安排。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5、同业竞争问题。发行人控股股东南都地产服务控股子公司南都企管,主营业务为会所运营管理和顾问咨询。南都营销曾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后转让给南都地产,从事房地产代理等业务。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物业管理和会所管理在具体业务上的差异,关联方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结合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业务发展战略,说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是否会影响发行人未来业务拓展。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作者:佚名 编辑:ID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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