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IPO过会 拟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2月6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据悉,华林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27,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以满足业务规模扩大对资本金的需求。
公开资料显示,华林证券一直从事证券业务。公司坚持高度重视合规风控管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成为特色鲜明、线上线下融合的全国性综合券商。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从一家业务单一的区域型证券公司,发展成为业务较为均衡、具有差异化经营特色、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布局全国的综合性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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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多起业务风险事件。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相关违规行为及诉讼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否造成重大损失,相关整改和应对措施是否到位和充分有效,相关财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是否充分完整;(2)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是否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控股股东立业集团拥有多家从事投资相关业务的公司,其中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华鼎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子公司(华林资本、华林创新)存在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是否存在竞争,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是否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支付投资咨询费等形式,与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合作开展承揽业务,涉及经济纠纷等案件。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投行业务的开展是否合规,支付投资咨询费的原因,决策过程和程序,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2)为避免类似案件所采取的整改措施,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2017年发行人经营业绩出现下滑。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证券业协会发布的未审年度数据,说明发行人经营指标下降幅度大幅低于行业平均降幅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风险提示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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