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上市

时间:2018/3/28 8:45:54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3月27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上市。

  据悉,药明康德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10,419.8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574,057.90万元主要用于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建升级项目、抗体耦联药物(ADCs)中间体和数字影像成像药物/试剂载体的研发及应用项目、苏州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心 、SMO 临床研究平台扩建及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项目、药物研发临床监察全国性站点建设项目、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分析诊断服务研发中心(91#、93#)、美国细胞及基因治疗商业化 cGMP 工厂建设项目、美国圣地亚哥生产基地生物分析研发实验平台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药明康德是全球公认的具备新药研发实力的领先开放式、全方位、一体化的医药研发服务能力与技术平台,从药物发现到临床前开发,临床试验及小分子化学药生产的贯穿整个新药研发过程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技术,迅速成长为全球医药研发领域中覆盖全产业链的综合新药研发服务平台,见证了全球小分子医药研发领域的变革。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WuXi Cayman(无锡开曼)从纽交所退市。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退市过程是否符合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地的法律法规要求;(2)退市过程中各交易参与方的背景,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安排;(3)退市及其后的重组过程中,涉及股东层面的多次股权转让,是否存在潜在纠纷,转让价格主要取决于对中国居民企业药明有限的估值,是否应按我国税法规定申报并缴纳所得税;(4)退市过程中,相关外汇使用是否取得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是否符合我国有关税收、外资、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5)发行人部分股东无法穿透计算,是否存在规避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现有穿透比例是否充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Ge Li(李革)等4人共同或分别控制多家从事与发行人类似业务的医药企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所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是否与发行人业务相同、相似或具有上下游关系,是否具有相同客户或供应商,是否具有相同的技术来源,在研发、生产、检测的全业务流程中是否存在重合之处,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在场地、设备、人员等方面是否完全独立。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15年12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主体G&C II(群云 II)将其根据New WuXi(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董事会批准所持有的部分New WuXi(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股份作为权益工具无偿授予发行人部分员工,发行人以2.84美元/普通股作为股权激励价格,并确认股份支付。该股份支付未按退市回购价格作为支付价格,与市场转让价格存在较大差异。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该项股份支付的计算方法,是否一次性摊销,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股份支付定价的公允性,未按退市回购价格定价的原因及合理性;(3)如按退市回购价格定价,股份支付金额差异对发行人利润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仍存在部分关联交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关联交易产生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2)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定价原则,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5、发行人2017年末商誉和无形资产金额较大,经对客户关系、商誉及商标使用权分别计提减值准备后,商誉加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的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低于20%。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计提减值准备理由是否充分,减值测试是否严谨、准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作者:ID005 编辑:ID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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