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4月4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宁德时代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217,243,73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1,406,000万元主要用于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和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全球新能源应用提供一流解决方案。公司在电池材料、电池系统、电池回收等产业链关键领域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及可持续研发能力,形成了全面、完善的生产服务体系。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宁德新能源等均为TDK持股的企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曾毓群、董事黄世霖曾历任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的CEO、董事长等高级职务,2015年前,宁德新能源曾持有发行人股份。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新能源科技、TDK之间的历史渊源,发行人目前是否为TDK实际控制,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形式的利益安排;(2)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与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在品牌、商号、交易、资产、人员、技术、获取客户等方面的关系,对发行人独立性是否产生影响;(3)宁德新能源转让发行人股份以及TDK战略调整,退出动力电池业务的原因;(4)曾在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任职的发行人有关人员,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的情形;(5)发行人与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知识产权相互许可又共同开发的原因及合理性;(6)发行人向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必要性和价格公允性;(7)TDK、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持续增长,2016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大幅提升,2017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有所下滑。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行业特点、国家政策、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等,说明报告期内盈利能力快速增长、行业地位迅速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新能源汽车产业政府补助逐步退坡对动力电池行业及发行人的影响,是否会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3)结合动力电池技术发展路径、新能源汽车其他动力来源、电池技术换代或重大技术革新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在技术、研发、市场等方面面临的风险和挑战;(4)结合行业技术发展、竞争加剧等因素,说明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应对措施。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分别在2016年1月、2016年7月以及2017年6月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同时期机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股份的条件,价格计算依据;(2)员工持股计划确认股份支付的计算依据是否公允,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将股权激励成本在5年内分摊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TDK下属公司东莞新能德曾持有普莱德25%股权,2016年3月,东莞新能德将持有的普莱德25%的股权转让给发行人。2017年4月发行人向东方精工出售了23%普莱德股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一年内发行人收购普莱德股权后又转让给东方精工,且前后两次交易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与普莱德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价格公允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发行人2017年其他业务收入中存在向新能源科技技术许可使用收入。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将技术许可费收入计入经常性损益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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