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IPO过会 深耕橡胶助剂行业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4月10日,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上市,拟发行新股不超过5880万股,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
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显示,彤程新材主要从事精细化工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贸易业务。根据橡胶助剂协会提供的数据,彤程新材是中国最大的特种橡胶助剂生产商之一。公司主要产品是服务于轮胎橡胶行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自产产品型号达180余种,主要为橡胶用酚醛树脂,包括增粘树脂、补强树脂、粘合树脂等,被广泛用于轮胎及其他橡胶制品制造行业。
据悉,彤程新材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向轮胎制造企业销售橡胶助剂产品。2015年至2017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56,017.85万元、173,267.65万元和190,094.2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8,156.45万元、27,078.50万元、32,265.39万元。
公司表示,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880万股新股,计划利用69149.16万元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华奇化工年产20000吨橡胶助剂扩建项目、华奇化工年产27000吨橡胶助剂系列扩建项目、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等。
链接: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发行人扣非净利润增幅较大,扣非净利润同比增幅远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营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净利润同比增速远超营业收入同比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2)主营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2017年末存货大幅增长的原因,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的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直销客户与经销的最终客户存在重合,对同一客户通常既有生产业务也有贸易业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直销客户与经销的最终客户存在重合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主要经销商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或其他利益安排;(3)生产业务和贸易业务重合客户相关的管理制度及贸易业务的真实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的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Thomas Ray Crumlish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报告期内Thomas Ray Crumlish控制的USRA既是发行人的前五大供应商,又是发行人的客户。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未将USRA认定为关联方的依据及合理性;(2)与USRA购销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或其他利益安排;(3)USRA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共用商号的情形,是否存在因名称相似产生法律纠纷的可能。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和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发行人存在向关联方捐赠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已建立的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相关内控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2)相关内控制度能否有效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变相占用发行人资金;(3)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设立的公益基金会是否存在确定的捐赠义务安排或约定,是否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的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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