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时间:2018/8/29 9:24:0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8月28日,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据悉,青岛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10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9.77%。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充实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银行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与转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流通的其他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及同业存放业务;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基金及贵金属销售等其他代理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理财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青岛海尔及其关联企业、圣保罗银行为发行人前两大股东。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与圣保罗银行是否存在竞争关系,防范利益冲突的机制是否健全;(2)发行人与圣保罗银行的关联交易是否适用《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3)对圣保罗银行、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资金拆借,是否符合《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的规定;(4)关联交易及同业拆借的相关内部控制、防范关联方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机制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降、不良贷款率上升、拨备覆盖率下降的原因,拨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2)资本利润率持续下滑、累计外汇风险敞口较高的原因,是否符合监管标准,有何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对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未分类为不良贷款的合理性,根据债权人委员会等的要求对个别债务人贷款分类不降级是否合理,与发行人的贷款分类标准是否一致;(2)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和方法是否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是否存在变相降低信贷资产不良率的情形;(3)目前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的具体情况,涉及贷款五级分类是否准确;(4)贷款发放、不良贷款核销、不良资产处置、责任追究等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业务及利息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利息收入的比例是否与同行业一致;(2)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对各期财务数据的影响,各类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应收款项类投资中是否存在规避相关贷款监管规定的情形;(4)证券投资产品中是否存在潜在兑付风险,是否进行充分披露;(5)证券投资及理财业务是否符合资管新规等政策要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多项行政处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相关违规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已进行了切实整改,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8月28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青岛银行,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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