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5月30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电力”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神马电力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4.449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01%。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4,626.08万元,主要用于变电站复合绝缘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和国家能源电力绝缘复合材料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神马电力主要从事电力系统变电站复合外绝缘、输配电线路复合外绝缘和橡胶密封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公司是国际知名的电力系统复合外绝缘产品研制企业与国内电力设备用橡胶密封件龙头企业。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发行人新增订单额呈下降趋势,与收入变动趋势不匹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境内按产品类别的新增订单变化情况以及原因,未来市场趋势;(2)超高压和常规高压订单保持稳定趋势的原因及可持续性,发行人“先攻占特高压工程,后覆盖常规高压和超高压工程”的市场营销策略对维持发行人未来持续增长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如何体现该营销策略的效果;(3)橡胶密封件订单的取得方式,与发行人复合外绝缘产品订单情况是否存在匹配关系;(4)报告期期初及各期新增订单、在各报告期实现收入,各期期末未实现收入的订单情况,不同期间订单转换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5)报告期特高压、非特高压产品各期订单从签订到确认收入的主要时间节点及其主要影响因素,报告期各期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收入增长与新增订单下降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境内销售在客户签署交货单或验收单时确认收入,报告期外销占比逐年增长。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境内销售合同一般条款,各类产品从工厂装运到客户验收(或交货)各环节权利义务,说明收入确认时点、依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说明报告期境外市场拓展模式、订单获取的方式、境外合同订单和收入的变动情况及原因;(3)说明发行人与境外采购商的运输义务、安装义务,FOB或者CIF贸易模式主要差异,其风险报酬转移方式、时点有无不同,均以海关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依据;(4)说明对无订单支持的橡胶件类产成品处理方式,报告期无订单支持的产品占比及对发行人的影响;(5)说明报告期有无存在追加或者核减合同金额的情形、依据,该类业务占比及其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呈持续下降态势,同类产品境外销售毛利率远低于境内销售毛利率。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特高压外绝缘产品与普通外绝缘产品的毛利率差异情况及其原因,报告期变电站复合外绝缘产品毛利率变动较大,橡胶密封件产品毛利率呈下滑趋势,输配电线路复合外绝缘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上下游产业情况,原材料价格、产品单位成本、单位价格、产品结构等变化说明报告期内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合理性以及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3)结合产品生产周期,说明报告期主要产品变电站复合外绝缘产品的单位成本波动与主要原料的价格变动的配比关系,主要原料、辅料、燃料及动力单耗的变动合理性;(4)说明变电站复合外绝缘产品毛利率境内外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同行业可比公司海外销售情况,相同类型产品毛利率与发行人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5)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结构、采购和销售模式、产品成本和定价等情况,说明各类产品毛利率、综合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2016-2018年,发行人业绩持续下滑,2019年1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电力行业发展政策前景,国家重点项目计划,说明所处行业未来市场需求,发行人行业地位和行业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说明报告期内业绩下滑程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相比变动趋势是否一致,2019年第1季度业绩继续下滑的原因,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是否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说明发行人的竞争优劣势,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是否已作充分信息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马斌和陈小琴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发行人100%表决权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30余家,部分与发行人业务相关,实际控制人之弟马小兵设立南通世睿,发行人与南通世睿供应商、客户重合家数较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关联方表决事项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股东大会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的实际表决情况与表决依据,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控股权损害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措施;(2)南通世睿技术、资产、业务来源情况,报告期发行人与南通世睿重合客户的各自销售金额及占比,是否存在对发行人销售渠道的重大依赖;(3)报告期发行人与南通世睿从共同供应商采购的原材料的金额与占比,采购单价,是否存在价格转移情形;(4)上述企业与发行人是否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发行人及关联方为防止形成竞争关系采取的主要措施。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手段、过程,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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