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时间:2019/6/20 9:42:05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6月19日,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或公司)首发申请获上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据悉,光峰科技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800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主要用于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光峰科技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核心器件研发制造能力的全球领先激光显示科技企业,致力于“激光显示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创新,丰富人类对美好生活的选择,满足人们在高速通讯及人工智能时代对信息显示新的要求。”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与合作伙伴设立发行人控股的合资公司中影光峰、东方光峰和峰米科技的实际经营业务以及研发、生产、管理和销售团队情况;(2)发行人通过上述合资公司销售的原因和合理性;(3)上述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控有效性;(4)上述与大客户合资模式开拓市场商业模式的市场空间和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就以上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主要产品激光电视和激光商教投影机之间在技术、团队、工艺、生产设备、采购、销售和维保等方面的关联性;(2)发行人上述两个产品的市场前景、竞争对手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竞争优势;(3)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主要产品销售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4)发行人未来针对激光电视和激光商教投影机两个产品的发展战略。请保荐代表人就以上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披露,发行人利润总额 2016、2017 年分别为 19.69 万元和 10,080.01 万元;所得税费用 2016、2017 年分别为-1,781.81 万元和-1,207.03 万元,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表中披露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金额2016、2017 年分别为-1,995.53 万元和-2,621.84 万元;2016 年母公司利润总额为-2,279.34 万元,2017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8 亿元,2016 年末母公司未就亏损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表中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金额为大额负数的原因,是否存在利用所得税会计调节申报期内净利润的情况;(2)2016 年末母公司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就以上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深圳光峰光源技术的重要性,发行人回复中称激光显示领域三个环节的核心器件中,光源最为重要。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分析三个环节核心器件的技术研发成本,并结合其销售的激光放映机的三个环节核心器件成本构成,说明公司光源技术的核心作用。

  5.关于发行人与小米通讯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披露其在激光电视光机领域拥有核心技术,该产品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其未来战略是通过峰米科技与小米通讯捆绑生产和销售激光电视整机,还是向包括峰米科技的竞争对手在内的激光电视生产厂家销售激光电视光机为主,小米通讯以及其他客户是否存在对发行人向第三方销售激光电视机光机的限制。同时,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小米通讯向发行人供货的市场定价公允性。请保荐代表人就以上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19 年 6 月 19 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光峰科技,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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