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期货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19/7/5 10:04:00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7月4日,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期货”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南华期货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58,000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设立子公司;2、增设营业网点;3、补充公司及子公司资本金;4、开展创新业务;5、加强信息系统建设;6、兼并收购。

  公开资料显示,南华期货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经过多年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已跻身我国最有竞争力的期货公司行列。公司各项监管指标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财务指标排名位于行业前列。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接受过证监会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存在曾因举报事项被核查,以及被相关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请发行代表人说明:(1)质量抽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举报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及处置情况;发行人针对该类事项是否对其他营业部予以自查及自查结果;(3)相关诉讼的具体情况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4)发行人印章被伪造一案立案侦查的进展,对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追究情况;(5)相关制度未能被严格有效执行、违规行为未能被及时监控的原因,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期货行业及各地监管部门对居间业务是否制定相关管理规则,发行人开展居间业务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规则的情形,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和风险;(2)居间人费用支付持续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居间人数量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居间人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在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企业任职,发行人对居间人禁止任职情形仅限于发行人母公司,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属于行业惯例;(4)丁江明居间事项整改情况,是否存在潜在纠纷;(5)发行人居间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情形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内控及风险防控措施是否有效。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波动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业绩波动的原因,各类业务业绩波动趋势、幅度与行业整体或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发行人行业关键及核心指标(如市场占有率、期货交易额、佣金率、手续费减收情况、资产管理规模、客户保证金规模等)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3)发行人正在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及预计效果,经营业绩下滑的趋势是否得到扭转,影响业绩下滑的相关因素是否消除。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实现的手续费收入下降幅度较大,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下降幅度较大,风险管理业务收入大幅增加。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手续费收入下降幅度超过行业整体情况的原因及应对措施,手续费收入是否会继续下降,是否会对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结合交易所手续费减收政策、自身盈利能力及其他期货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对手续费减收是否存在重大依赖,交易所返还手续费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3)结合资管新规,说明发行人拟采取的规范措施,以及资管业务未来发展情况;(4)说明发行人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业务大幅增加的原因,该业务是否会给发行人带来重大风险,发行人对相关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7月4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南华期货,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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