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时间:2019/8/27 10:52:26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8月26日,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首发申请获上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据悉,晶丰明源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54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25%。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投资额71,020.00万元,主要用于通用 LED 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 LED 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

  公开资料显示,晶丰明源是国内领先的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设计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的研发与销售,公司产品包括 LED 照明驱动芯片、电机驱动芯片等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公司已成为国际领先的 LED 照明驱动芯片细分领域企业之一,主要产品 LED 照明驱动芯片市场占有率位于前列。凭借技术、品牌、产品等综合优势,公司与国内外主要的龙头照明企业如飞利浦、欧普照明、雷士照明、阳光照明、三雄极光、佛山照明、得邦照明等建立了直接或间接的合作关系。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毛利率和期间费用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结合同行业分析发行人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专营经销商平均毛利率始终低于综合性经销商的原因及合理性;(3)经销商承担了部分市场推广工作,但发行人对其销售价格与直销价格基本相当的商业合理性;(4)请结合 700V-BCD 工艺及 SOT33 封装技术的运用范围说明通用芯片单位成本逐年下降而智能芯片单位成本逐年上升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关于专营经销商

  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专营经销商的主要经销条款和商业条件,说明发行人是否对专营经销商存在依赖,除正常经销协议外,发行人员工(包括已离职员工)、直接或间接股东、董监高是否与专营经销商及其关联方存在其他约定或安排;(2)说明发行人对专营经销商的销售定价是否公允,专营经销商在报告期内的最终销售情况;(3)说明发行人员工(包括已离职员工)、直接或间接股东、董监高是否在发行人专营经销商处持有股份、担任董监高或存在其他任职情况,是否与发行人专营经销商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行为;(4)说明发行人专营经销商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由于重大违法违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况、是否存在由于产品经营或质量问题涉及重大争议解决事项,如存在,请进一步说明对发行人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关于诉讼案件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两款涉诉产品是否属于公司研发的正在积极开拓市场的新产品,该专利诉讼案是否对公司的经营目标与产品方向构成影响;(2)本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是否涉及两项产品的产能扩充;(3)该专利涉诉案,是否对公司发展智能 LED 照明驱动芯片构成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关于销售费用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销售费用占比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 2017年至 2019年 1-6月销售人员平均绩效指标达成率仅为 61.57%、68.60%、77.69%的情形下,同期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晶丰明源,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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