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兰德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时间:2019/9/21 11:21:14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9月20日,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兰德”或公司)首发申请获上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据悉,宝兰德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额28,428.18万元,主要用于软件开发项目、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以及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宝兰德是一家专注于企业级基础软件及智能运维产品研发、推广并提供专业化运维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为客户核心信息系统提供包括应用运行支持、分布式计算、网络通信、数据传输及交换、应用调度、监控和运维管理等一系列基础软件平台及技术解决方案。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2019 年 6 月 10 日,发行人与浪潮天元通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浪潮公司”)签约销售软件 1,075.22 万元。2019 年 6 月 21 日,浪潮公司签收上述软件后,发行人确认了相应销售收入。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该类销售业务的信用政策,说明与浪潮公司所订合同约定的收款条款和实际收款情况,以及该笔收入确认时点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与境外同行业领先企业相比不存在技术劣势,而相比同行业境外领先公司,发行人的主要劣势在于自身的经营规模较小和产品领域相对较窄。请发行人代表补充说明影响其拓展经营规模和产品领域的主要因素。请保荐代表人就此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签订的软件销售合同一般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固定总价中包含了 12 个月、24 个月不等的附带售后技术服务。发行人认为该等“免费”售后技术服务未约定价格,相关义务金额无法单独计量,于客户出具试运行稳定报告后全额确认收入。同时,发行人在申请文件中披露附带期限到期后,公司与客户的相关技术服务协议一般为 1 年 1 签。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附带的售后技术服务与单独销售的技术服务的内容是否存在差异;(2)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对发行人收入确认的影响。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易东兴属于有限合伙,按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第 68 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赵艳兴是唯一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人,且对易东兴的出资比例高达 46.92%,往往事实上发挥着控制性作用,为何称“不控制”易东兴?此种情况下,为何称不与易东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19 年 9 月 20 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宝兰德,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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