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19/11/1 9:28:07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0月31日,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蓝”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艾可蓝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额的25%。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2,500.00万元,主要用于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升级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艾可蓝主营业务为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包括柴油机选择性催化还原器型产品(SCR)、柴油机颗粒捕集器型产品(DPF)、汽油机三元催化剂/器(TWC)等产品。公司的产品主要用于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等发动机尾气净化,是使发动机符合国家尾气排放标准的核心部件。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全柴动力既是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又是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销售给全柴动力产品金额大、模式以分批销售为主,但毛利率却高于其他大客户的原因和合理性;(2)发行人通过全柴动力向博世、大陆等第三方采购的原因和合理性,发行人是否也直接向上述第三方采购配件;(3)发行人在销售和采购方面是否对全柴动力存在重大依赖。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各报告期营业收入逐年增长,主要销售客户集中在福田汽车、全柴动力、云内动力。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汽车行业下滑、新能源汽车发展、国五标准实施,说明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一致;收入、利润增长幅度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发行人主要销售集中在福田汽车、全柴动力、云内动力情形,说明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和客户变动风险;(3)说明报告期发行人产品DOC+POC销售下滑、SCR销售大幅增长的配比性与合理性;(4)说明部分配件与凯龙科技采购单价相差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5)说明发行人的国Ⅵ技术研发及应用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国Ⅵ标准的实施对发行人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6)说明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发行人产品技术路线、技术水平、技术上是否存在被替代风险,新能源商用汽车的发展及对传统柴油车市场带来的影响,新能源汽车推广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增幅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各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各报告期后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回款情况与账龄及其分析配比一致;(3)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与可比公司一致,坏账准备计提是否谨慎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10月31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艾可蓝,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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