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克股份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时间:2019/11/1 10:07:07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0月31日,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克股份”或公司)首发申请获上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据悉,罗克股份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过1,933.40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50,000万元,主要用于大气环境 AI 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大数据 AI 研发体系建设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罗克股份的主营业务包括建筑智能化、智能脱硫运营、智慧环保、智慧城市、环保监控与信息化。公司深耕物联网领域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物联网解决方案项目经验,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形成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传感器、云链数据库、物联网 IoT 平台及人工智能 AI 算法等核心技术,成为一家业务涉及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的物联网技术企业。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说明对物联网园区公司没有重大影响是由于发行人派出的董事没有参加物联网园区公司的董事会,而物联网园区与发行人直接和间接的交易在各报告期间都非常重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未对物联网园区公司构成重大影响的理由是否充分;(2)报告期内各期与物联网园区所有相关的项目及确认的收入和利润情况;(3)采用权益法核算物联网园区对发行人财务报表的影响;(4)2012 年和 2015 年向山西高建转让物联网园区公司 51%和 49%股权的转让价格分别为 510 万元和 490 万元,所依据评估报告采用的评估方法和使用的评估参数,以及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公允。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提及“与物联网园区项目相关的山西京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山西盛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家客户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在 1-2 年的余额约为 3,231.60 万元,占比 34.49%。根据约定,该三家客户收到物联网园区公司的项目款项之后再支付给发行人,回款较慢主要是物联网园区公司尚未支付它们相应款项”。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与上述三家客户的业务类型以及上述业务的获取与比照关联方物联网园区公司的关系。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发行人回复,2018 年度发行人建筑智能化业务的毛利率达到 45.6%,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同时 2018 年度建筑智能化的收入主要来自与比照关联方物联网园区公司的项目收入。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若无物联网园区项目,发行人在各个板块的业务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风险,是否会与比照关联方发生更多的建筑智能化业务以及相关高毛利水平是否可以持续。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发行人于 2018 年度确认对比照关联方物联网园区公司收入人民币 1 亿元,截止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尚有应收账款计人民币 0.6 亿元未收回;同时根据发行人在回复中披露的数据,发行人对物联网园区公司的毛利水平显著高于同类业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针对关联方物联网园区公司的销售收入定价政策、信用期以及结算方式等商业条款,同时与对第三方客户的定价政策、信用条款以及结算方式等进行比较;(2)上述 0.6 亿元应收账款已逾期的期后回收情况,以及比照关联方逾期不还的合理性;(3)后续是否存在对园区物联网公司的其他服务合同以及收入。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5.发行人业务涉及智能脱硫、智能建筑、智慧环保和智慧城市四大板块。发行人智能脱硫运营仅有两家客户,智能建筑主要靠比照关联方物联网园区项目,智能环保的重点是通州大气治理项目。请发行人代表用简明易懂和浅白平实的语言说明:(1)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具体构成以及在上述主要业务中的应用情况;(2)在计算核心技术业务收入时的标准,是否存在包含传统业务收入的情形;(3)发行人各项业务的实质,并详细对比分析说明发行人前述各项业务与其所对应的传统业务的具体差异;(4)发行人在历史经营过程中如何进入相关领域,以及上述业务板块的内在相关性;(5)发行人相关业务定位为“智能”、“智慧”的依据及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对标各细分板块主要竞争对手进行关键财务数据分析,说明发行人相关核心技术水平,并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科创属性并符合科创板定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19 年 10 月 31 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罗克股份,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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