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禾田集团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19/11/22 10:52:13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1月21日,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集团”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玉禾田集团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46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07,697.11万元,主要用于环卫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智慧环卫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玉禾田集团主营业务为物业清洁和市政环卫等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服务,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坚持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的服务体系,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业务覆盖区域不断扩大,现已成为行业内颇具规模和影响力的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服务运营商。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PPP环卫项目合同中约定收费方式包括营运服务费和运营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同时对服务期间及移交时作业设备更新及维护进行了约定,上述PPP合同中标前,部分地方政府将环卫业务交由发行人托管经营。发行人根据托管协议和PPP合同约定,按不同收费方式采用相应核算模式确认相关收入和成本,并预计相应的更新维护支出。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PPP项目合同约定,说明PPP项目(包括仅收取运营服务费和运营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模式)预计更新改造支出金额是否充分、合理;(2)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对已完成工作量收入核算的依据,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相关会计基础是否规范;同一项目报告期毛利率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报告期对托管收入确定的标准,托管收入和成本的核算是否准确,毛利率是否合理;(4)说明PPP项目相关收入确认以及无形资产摊销是否具有匹配性,是否充分考虑剩余合同期限因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披露环卫市政环卫车辆主要系自购,车辆租赁费发生较少,发行人作业车辆使用年限为3-8年。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作业车辆设备与可比公司折旧年限确定的依据,较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具有合理性;(2)发行人作业车辆租赁费用核算是否真实、准确,设施投入产出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正常、合理;(3)结合报告期主要项目外包合同及决算情况,说明外包费用核算是否充分、完整;(4)报告期发行人与主要劳务派遣公司关于派遣费用的定价、结算方式以及相应的结算依据,报告期对劳务派遣费用核算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发行人与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用劳务派遣少计人工成本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人工成本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较高,截至2019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员工人数较多,发行人称除去自购社保的员工,公司期末应为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保及公积金金额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人均薪酬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人为压低人员薪酬或体外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形;(2)员工“五险一金”缴纳的具体情况,未全部或全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文件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潜在纠纷;(3)员工自购社保的具体情况、形成原因及合理性、真实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未为该部分员工办理社保是否符合相关规定;(4)报告期内发行人应缴未缴社保及公积金金额对当年利润的影响;(5)发行人未为部分符合法定条件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逾期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体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和占比逐年升高的原因,报告期主要逾期应收账款客户情况、逾期原因及期后回款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诉讼以及潜在的无法回收风险,坏账计提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11月21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玉禾田集团,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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