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佳牧业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2月12日,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佳牧业”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据悉,湘佳牧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563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16%。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47,563.57万元,主要用于 1,250 万羽优质鸡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年屠宰 3,000 万羽优质鸡加工厂项目(一期)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湘佳牧业主营业务为种禽繁育,家禽饲养及销售,禽类屠宰加工及销售,饲料、生物肥生产及销售。公司产品包括活禽及鸡鸭肉冰鲜产品。公司主营的活禽产品主要为中国地方优质家禽系列黄羽肉鸡和少量肉鸭,其中,黄羽肉鸡的主要品种为麻鸡、青脚鸡、竹丝鸡、黑土鸡、土三黄、石门土鸡等,肉鸭则是以番鸭、樱桃谷肉鸭为主。公司的冰鲜产品主要为冰鲜鸡、冰鲜鸭、鸡鸭分割品以及少量冻品等。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养殖模式以农户代养为主。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代养模式下与代养户主要权利义务关系,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养殖模式是否一致;(2)报告期代养费的考核政策、具体计算过程,与代养量是否相匹配;部分代养户出现亏损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形;(3)种苗生产、饲料生产、疫病防治、技术服务、回收销售等环节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防范代养户违约风险的约束机制(保价体系、代养户保证金等)及其有效性;(4)代养户养殖场(点)的环保措施,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规定或要求,与代养户采取的疫情防治措施及其有效性;(5)种禽产蛋至鸡苗孵化完成等各环节的成本核算情况,报告期内单位鸡苗成本的具体构成及金额;自养模式下活禽单位鸡苗成本低于代养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8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且利润增幅超过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一致;(2)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单价的变动情况及原因,活禽与冰鲜两类产品收入变化情况及合理性,对应收入确认的时点、方法和依据,发出商品损耗和商品退回的会计处理及其依据;(3)活禽与冰鲜产品价格是否存在联动关系,2019年上半年活禽产品与冰鲜产品价格变动趋势相反的合理性;2018年下半年发行人上调冰鲜产品售价的原因及合理性;(4)对个人客户活禽产品收入的真实性及最终销售实现情况,向个人农户或贸易商采购饲料、活禽等产品交易及相关成本的真实性;(5)个人客户和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6)第三方回款发生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应收入的真实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持续上升。其中,活禽产品与冰鲜产品的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各期两类产品的单位成本、售价的变化情况及原因;(2)受禽流感的影响2017年上半年亏损,但活禽产品2017年度毛利率同比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3)2019年上半年活禽产品毛利率下滑、冰鲜产品毛利率大幅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毛利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其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生物资产中生产性生物资产逐年增加。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生物资产成本核算的方法,对未销售即死亡的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对生物资产和存货的盘点方法,特别是由农户代养的生物资产的盘点方法,如何确保真实性及准确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及合理性;(2)报告各期外采种禽苗与各期末种禽数量是否具有合理的匹配关系;(3)未成熟种禽转为成熟种禽的具体认定方法,结转金额及时点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冰鲜品采购、生产、检测、储存、运输等环节涉及的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食品安全相关的行政处罚、客户投诉或诉讼的情况,对生产经营是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对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否己经建立了有效的应对机制。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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