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时间:2020/1/18 9:49:06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月17日,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科技”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据悉,宝明科技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450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25%。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94,326.64万元,主要用于 LED 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宝明科技专业从事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主要工序深加工)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车载显示器、医用显示仪、工控显示器等领域。经过多年不断的创新与积累,公司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供货能力等方面稳步提升至行业先进水平,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持续增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在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的情况下,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扣非归母净利润与主营业务收入不配比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结合主流手机生产厂商主要在高端机型中使用OLED显示屏,说明OLED屏是否逐步全面取代LCD屏,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LCD显示屏,是否存在被替代风险,发行人对此的应对措施,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3)导致2018年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是否已消除,2019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增长的原因、合理性、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当期收入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是否对主要客户构成重大依赖,为降低客户集中度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有效性;(2)主要客户与发行人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与其他客户之间是否存在明显差异;(3)TCL集团2019年1-6月成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及稳定性。(4)发行人披露客户东山精密资金紧张导致应收账款出现逾期,请说明东山精密2018年和2019年1-6月成为发行人第五大客户的合理性,上述客户的资金状况对未来业务持续性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5)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发行人报告期收入的匹配情况,与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宝明显示、宝美显示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发行人及子公司曾受到环保及安监等部门的行政处罚;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使用劳务派遣员工超过10%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子公司宝明显示、宝美显示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2)宝明显示、宝美显示的排污、噪音、固废等处理均由宝明精工负责,是否符合环保监管规定,发行人的整改措施,宝明显示、宝美显示办理排污许可证的进展,是否存在不能获得排污许可证的实质障碍,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3)发行人及子公司使用派遣员工的岗位、工作内容及派遣员工的期限,是否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是否面临被处罚的风险;(4)发行人在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1月17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宝明科技,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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