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能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20/4/10 9:52:59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4月9日,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绿能”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新天绿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34,75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高于3.50%。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44,200.56万元,主要用于河北建投丰宁森吉图风电场(三期) 150MW 工程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新天绿能系华北地区领先的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天然气销售业务及风力发电业务。经过数年发展积淀,公司在风电板块和天然气板块上已建立起专业化队伍,并在管理、经营、技术、人才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未来提供了发展动力。同时,公司已搭建起一套适合其未来发展的高效管理机制,并不断努力完善,争取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天然气业务采用预付款政策情况下仍出现大额应收账款的合理性,天然气业务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对应坏账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合理;(2)2019年以前应收电网公司售电款和可再生能源补贴款、账龄分析法组合中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处理方式是否一致;(3)2019年调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而非会计差错更正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当期业绩的具体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风力、光伏发电业务面临补贴退坡、平价上网等政策调整。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风力、光伏发电业务补贴收入情况,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应收补贴款逐年增加且账龄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一致;(2)补贴退坡、平价上网政策的调整情况,对发行人的具体影响,发行人拟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是否面临经营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3)发行人风电场的区域分布情况,弃风率及产能利用率情况,风电设备是否存在无法有效利用的情形,弃风限电现象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控股股东下属火力、水力、光伏发电业务与发行人风力、光伏发电业务是否构成同业竞争,控股股东是否违反与发行人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公开承诺,目前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是否有效;(2)目前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被撤销或终止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4月9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新天绿能,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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