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昊科技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20/4/30 9:55:20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4月29日,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昊科技”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申昊科技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2,040.7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57,000.00万元,主要用于智能机器人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申昊科技立足于智能电网领域,专业从事智能电网相关技术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主要为电力系统提供电力设备的智能化监测产品,主要产品包括智能机器人、智能电力监测及控制设备等,是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1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在市场、技术及产品三方面构筑了自身的核心优势,顺应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立足于电力系统设备检测与故障诊断领域,在机器人、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兴技术领域开拓创新,在行业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方面同步拓展。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报告期内直接及间接来自国网浙江的收入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客户集中度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发行人与国网浙江的合作背景与历史,获取订单的主要方式,是否存在应招投标而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情形,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或其他利益输送行为等情形;(3)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和国网浙江管理层变动情况是否相关;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股东与国网浙江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4)发行人对国网浙江是否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存在国网浙江选择其他客户替代发行人的风险,发行人与国网浙江的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发行人未来业绩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5)发行人国网浙江以外的客户的开拓情况,发行人拓展新客户计划是否具有可行性;(6)发行人新增终端客户包括国网新疆、国网江苏在手订单的获取方式,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股东与新增终端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订单签署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具有约束力,截止目前相关订单执行情况及回款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收入增长较快且主要来源于智能巡检机器人。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产品结构、发行人行业及市场地位、品牌影响力,进一步说明发行人营业收入稳定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发行人主要产品智能巡检机器人逐年降价且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产品毛利率未来是否会出现大幅下降的风险;(3)说明智能电力监测及控制设备中各类产品收入波动及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上述产品的销售是否具有连续性及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各产品销售均价和单位成本的变动是否符合市场趋势,各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和未来的趋势;(2)说明报告期综合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国网江苏员工徐爱根2010年3月入股发行人,2014年10月发行人与徐爱根签署《聘用协议》为发行人提供技术顾问服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与徐爱根签署技术顾问服务合同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利益输送等利益安排。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4月29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申昊科技,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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