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光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20/5/22 9:37:35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5月21日,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光”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江西国光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4,98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额26,054.91万元,主要用于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连锁门店改建项目、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江西国光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连锁超市、百货商场的运营业务。公司立足于江西省内,多年来通过深耕本地市场、持续推进门店升级转型,成为以生鲜、食品为核心品类的零售企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门店 55 家,其中吉安市 38 家、赣州市 15 家、宜春市 1 家、新余市 1 家,为江西本土领先的连锁经营企业之一。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为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包括促销服务、租金收入等。报告期,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较大,毛利率较高。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公司关于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划分的依据,促销服务等与商品销售相关的业务划分为其他业务收入的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一致;(2)说明租金收入、毛利占整体业务的比例,来自自有物业和租赁物业的金额及比例;未来发展主要采用物业租赁模式,是否会将租赁物业用于转租,是否将物业转租赁获得租金收入成为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及盈利模式,是否导致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3)结合门店的经营期限及经营业绩情况,说明报告期13家亏损门店和3家关闭门店是否为租赁门店,未来通过租赁物业方式扩张是否具有可行性;(4)说明其他业务收入毛利率接近100%的原因,其他业务利润对发行人报告期经营业绩指标是否有重大影响,发行人是否存在依靠促销服务收入、房屋租赁收入实现盈利的情况;(5)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经营及盈利模式,主要盈利来源及主要指标变动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门店主要分布在江西省内的吉安市和赣州市,主营业务收入地域分布较为集中。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经营区域集中是否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构成不利影响;(2)结合沃尔玛、大润发、华润万家等知名品牌超市进驻赣州市、吉安市后的市场占有率变化情况、区域内市场竞争状况、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地位、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分析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程度,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重大不利影响;(3)说明网络购物等新消费模式给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租赁业务收入及毛利较高。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与租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异常资金往来情形,租赁价格是否公允;(2)结合2020年第一季度租赁合同金额、租户违约金额、数量及占比,疫情期间租赁商铺空置、租金减免情况,说明疫情对租赁业务的影响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租赁业务未来的变化趋势,租赁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风险揭示是否充分;(3)结合其他业务对利润的贡献度,说明租赁业务是否是发行人利润的主要来源,是否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结合新开超市租赁面积占比增加情况,说明未来公司的利润增长点是否主要来源于租赁业务。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因销售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商品、消防、税务、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多次受到行政处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受到行政处罚的具体原因、整改情况,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2)发行人对销售商品质量、商品保质期、消防、广告、纳税等相关内控制度健全及有效执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5月21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江西国光,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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