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20/6/12 10:09:12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6月11日,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空”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新时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773万股,占发行后总股份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额201,289.15万元,主要用于补充照明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公开资料显示,新时空主营业务为照明工程系统集成服务,主要应用于文旅灯光秀和常规景观照明等领域。公司专注于城市公共空间的复兴,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主营业务由传统单一、静态的常规景观照明拓展至以视听体验一体化为主的文旅灯光秀,主要为利用声、光、电技术融合历史文化、传统风俗等诸多内容和多样化表现形式的动态灯光秀(含城市微电影、水景喷泉、人光互动、3D 及 4D 表演)等。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2019年营业收入、年末在手订单量均有所下降。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报告期各期新增订单、订单转换收入情况等,说明2019年营业收入与年末在手订单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一致,行业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说明2019年发布的《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对发行人日常经营的具体影响,是否存在在手订单取消、在建项目停工等情形,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3)说明新冠疫情对发行人2020年以来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计情况,相关依据是否充分、谨慎;(4)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政策导向、市场容量、竞争格局、行业地位、期末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未来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以工程照明施工业务收入为主。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收入确认中确定完工百分比的内外部资料如何相互印证,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项目实际成本与初始预计总成本的差异及调整情况,是否对财务数据构成重大影响;(2)部分合同项目增量调整、竣工决算验收收入出现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相关损益一次性计入当期,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做法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通过调整预计总收入调节业绩情况;(3)劳务分包公司提供劳务的人月数量与照明施工业务量的匹配关系,劳务成本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劳务分包调节成本的情形;(4)在预计收入、总成本和毛利率的核算方式下,同一项目在不同年度的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文旅灯光秀业务毛利率水平明显高于常规景观照明业务,且不同项目之间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否符合业务特点。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业务资质的齐备性及取得过程的合法合规性;(2)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串标、围标、未投标先施工、商业贿赂等违反招投标法规定的情形,信息披露是否完整、及时;(3)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通过外采设计服务、质保金返还、股份代持等方式向业主或甲方单位及其负责人员商业贿赂的情形;(4)与其他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违规分包、出借资质等违规情形;(5)实际控制人宫殿海是否通过他人持有主要供应商股份,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之间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6月11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新时空,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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