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新材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时间:2020/8/1 9:10:59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7月31日,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象新材”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据悉,海象新材首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0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61,445.54万元,主要用于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海象新材是目前国内领先的PVC地板生产及出口商之一,主要从事PVC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室内地面装饰,产品功能与传统木地板、瓷砖等地面装饰材料相似。PVC地板由高分子材料聚氯乙烯(PVC)加工制成,与传统木地板、瓷砖等地面装饰材料相比,PVC地板具有环保、可回收利用、安装简便、耐磨、防潮、防滑和防火阻燃等优点,深受欧美市场欢迎,广泛应用于商场、酒店、写字楼、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以及住宅。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其中30%左右收入来源于贸易商客户。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一致;(2)贸易商客户模式的合理性,销售渠道是否对贸易商存在重大依赖,对贸易商销售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价格是否公允,销售回款是否真实,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3)良友木业选择发行人作为独家PVC地板供应商的原因以及为发行人销售提供客户资源的合理性,2019年与良友木业子公司SUN SHINE的合作关系从贸易商模式变更为居间业务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居间业务模式的可持续性,是否存在潜在利益输送情形;(4)结合欧洲和美国新冠疫情发展,说明发行人的外部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发行人毛利率均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各年度各项产品特许使用的确认过程及结果专利许可使用费的计提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而特许权使用费出现下降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特许使用权未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列支而在销售费用列支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可比公司是否一致;(3)2019年在营业收入增长相对平稳的情况下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合理性,毛利率波动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4)Mohawk Industries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终止对发行人337调查动议的原因,发行人是否需承担额外费用,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将2017年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公允价格由原先的4.16元/每元注册资本调整为4.73元/每元注册资本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2)申报后的会计差错更正,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是否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和内控缺失的情形,是否构成发行障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周林控制的企业较多,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述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方面与发行人的分开情况,是否存在上述企业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2)发行人与上述企业进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能否有效防止向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7月31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海象新材,过会

网友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