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成硅化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20/8/21 9:52:05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8月20日,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成硅化”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确成硅化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00%。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46,778.90万元,主要用于年产 7 万吨水玻璃、7.5 万吨绿色轮胎专用高分散性二氧化硅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确成硅化主要从事沉淀法二氧化硅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还生产、销售硫酸产品。公司主要产品为沉淀法二氧化硅,包括橡胶工业用二氧化硅(高分散型和传统型)、饲料添加剂二氧化硅及其他应用二氧化硅,公司还生产、销售少量硫酸等产品。公司现已形成了从原材料硫酸、硅酸钠到最终产品二氧化硅的完整产业链,是世界最大绿色轮胎专用高分散二氧化硅制造商之一,是世界最大的动物饲料载体用二氧化硅生产商之一。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阙伟东、陈小燕近亲属控制的无锡恒亨、无锡恒诚与发行人从事相似或相近业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历史上阙伟东、陈小燕在无锡恒亨的任职及持股情况,其后两人离职、转让股权、设立发行人的原因及具体过程,是否存在利用无锡恒亨供应、销售渠道、人员、技术、资金及其他资源等情形,股权转让价格的公允性、合理性,是否存在潜在纠纷;(2)与无锡恒亨、无锡恒诚主营业务是否存在替代性、竞争性,未将两公司并入发行人的原因,在市场、客户、供应商等方面是否存在协议安排,如何确保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3)与无锡恒亨、无锡恒诚在业务、资产、技术、人员、财务、产供销环节上是否相互独立,报告期内的交易、资金往来,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4)报告期内无锡恒亨、无锡恒诚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指标情况,双方与重叠客户、供应商的交易情况、定价原则及其公允性,两公司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等利益输送的情形;(5)发行人是否满足发行监管关于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阙伟东、陈小燕通过香港公司华威国际持有发行人67.85%的股份,涉及中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及返程投资事项。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华威国际股权结构及历史沿革情况,说明阙伟东、陈小燕持股华威国际是否符合境外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2)说明阙伟东、陈小燕以及发行人分别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无锡市中心支局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相关依据是否充分;(3)说明发行人、华威国际是否符合外商投资、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潜在法律风险,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4)说明许东苗的具体职业、背景、财务状况,与阙伟东的交往过程;历史上华威国际、阙伟东、许东苗之间的借款、还款情况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借款担保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借款、还款资金的具体路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真实;(5)2020年6月永泽九鼎向陈小燕转让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的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陈小燕受让资金的来源及其合法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8月20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确成硅化,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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