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门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20/8/29 9:39:54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8月28日,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大门”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西大门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4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46,079万元,主要用于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智能时尚窗帘生产线项目、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西大门主要从事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阳光面料、涂层面料和可调光面料等,并逐步向功能性遮阳成品拓展。公司长期专注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凭借自主创新能力、众多技术优势及长期客户积累,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种类和具有竞争力的产品结构;突破了传统遮阳企业的价格竞争策略,逐步在产品品牌、设计和研发、工艺技术和一体化生产等方面形成了竞争优势,公司产品远销全球六大洲、60 余个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我国功能性遮阳材料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个人客户数量占比较高,且有多名自然人股东为公司客户或客户的实际控制人。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个人客户经营范围、经营模式及公司销售管理模式,说明存在大量个人客户的合理性及向个人客户销售的真实性;(2)说明股东客户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系发行人前员工,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情形,是否存在潜在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3)说明股东客户在销售政策等方面与其他客户的异同,公司与股东客户业务往来的真实性、公允性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外销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境外客户的开发方式、交易背景,有关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2)结合报告期内相关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趋势,说明发行人出口收入和汇兑损益之间的匹配性;(3)结合相关进口国进口政策、中美贸易摩擦及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说明上半年不同产品类型的产量,区分境内外业务分别说明产量与历史订单的匹配情况;(4)根据上半年发行人订单情况,说明目前境外新冠疫情蔓延对发行人出口业务的具体影响,是否会对2020年全年经营业绩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结合物流运输记录、资金划款凭证、发货验收单据、出口单证与海关数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数据等情况,说明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2018-2019年前10大外销客户在内的境外客户销售收入的核查方法、手段、程序、过程和结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出现波动。请发行人代表:(1)按产品类别与同行业公司进行毛利率对比分析,说明不同类别产品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区分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内销业务和外销业务说明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3)区分不同结算模式,说明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4)对照同行业上市公司,说明在2019年产量增长的情况下,直接人工和其他制造费用下降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5)结合报告期内机器设备数量及变化量、直接生产人员数量与变化人数、机器设备与操作人员的匹配度等数据,对照同行业上市公司,说明报告期内直接生产人员数量变化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产品阳光面料产量变化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阳光面料报告期各年度的产能与机器设备数量相关匹配是否真实合理,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相关差异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内阳光面料主要设备量与单价的变化情况、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各类面料的原材料单位耗用量与产量相关匹配是否真实合理,是否与同行业公司一致,如存在差异,说明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8月28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西大门,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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