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环保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时间:2020/9/11 9:01:47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9月10日,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环保”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据悉,同兴环保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167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81,780.80万元,主要用于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低温 SCR 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烟气治理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合肥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同兴环保是国内知名的非电行业烟气治理综合服务商,主要为钢铁、焦化、建材等非电行业工业企业提供超低排放整体解决方案,包括除尘、脱硫、脱硝项目总承包及低温 SCR 脱硝催化剂。从工艺设计、设备开发与制造、组织施工、安装调试服务,到配套脱硝催化剂的生产等,公司业务涵盖了烟气治理全过程,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够同时提供烟气治理工程服务和低温脱硝催化剂、关键除尘、脱硫及脱硝系统设备的烟气治理综合服务商。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认定郑光明、朱庆亚夫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朱庆亚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为23.46%,郑光明未持股但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朱宁、解道东、郎义广等创始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为35.08%,与郑光明、朱庆亚签署相关一致行动协议。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准确、依据是否充分;(2)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权属是否清晰,对发行人控制权稳定的影响;(3)仅将三位创始股东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而未认定为共同控制人是否准确、依据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在烟气治理工程等业务施工中尚未安装设备、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是否计入实际发生成本,该类成本计入实际发生成本的时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及执行,能否有效保证实际发生成本的合理归集;(2)报告期内主要工程项目中预计总成本后续调整的情况,对当期收入的影响;(3)按当期收入1%计提责任准备金的判断基础,预计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比例是否充分考虑当期销售合同在未来期间出现维修需求的概率,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对未来维修需求进行估计确认的相关要求。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烟气治理业务及脱硝设备销售毛利率均远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不同项目毛利率差异较大且存在负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毛利率波动的影响因素,在火电烟气治理逐渐完成的情况下,同行业公司进入钢铁、焦化、水泥行业是否存在较强的技术壁垒,发行人高毛利率是否具有可持续性;(2)在中国非电行业与火电行业所需主要能源均为煤炭的情况下,非电行业与火电行业有关尾气排放有何明显区别以及非电行业与火电行业烟气治理与脱硝在技术上有何明显不同,上述区别是否为导致发行人高毛利率的主要原因;(3)取得相关项目的方式(竞标还是议标),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取客户的相关议标、招投标等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涉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系建造合同形成,验收及结算周期较长,验收款及质保金收款周期一般为1至3年。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合同约定的收款进度严重滞后工程进度的项目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2)逾期款项的回款情况,应收款项或在手订单中是否有经营困难或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客户、有关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关于与中冶焦耐的合作,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中冶焦耐与发行人、北京方信2019年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约定违约责任,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签订以来的执行情况;(2)结合发行人2019年第四季度、2020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实现情况,说明前述合作模式变化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是否披露完整、充分;(3)双方签订备忘录的背景、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出现索赔后的利益承担机制。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9月10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同兴环保,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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