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科技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20/9/11 9:15:11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9月10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丰科技”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迎丰科技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8.18%。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主要用于 1.31 亿米高档面料智能化绿色印染项目、创新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迎丰科技专业从事纺织品的印染加工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一体化、个性化的印染综合服务,主要包括针织面料印染和梭织面料印染两大系列。公司的印染业务系接受客户委托,由客户提供坯布,公司按客户的要求对坯布进行定制化的印染处理,主要过程包括前处理、染色、后整理等工艺环节。印染后的纺织面料广泛应用于休闲服装、运动服装和商务正装等服装制品领域。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2018年以来,发行人收入、毛利率、营业利润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2020年上半年下滑明显。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印染加工服务、合同约定条款、实际操作的关键流程,说明加工服务收入确认时点,收入计量金额的主要依据,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2)说明报告期加工销量下滑的主要原因,发行人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3)发行人认为“中美贸易摩擦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环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审慎,发行人应对业绩下滑的主要措施及其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发行人非法人客户数量众多,非法人客户形成的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比例逐期降低,但2020年1-6月非法人客户形成的销售收入占比上升。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内非法人客户收入占比波动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2)结合2020年面料交易市场交易、客户构成情况,说明2020年1-6月非法人客户占比上升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3)报告期各期非法人客户形成收入、特别是销售金额100万元以下非法人客户收入的真实性,非法人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股东互赢双利的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客户或与发行人客户存在关联关系。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直接及间接股东中,是否存在其他客户、供应商及其关联方或员工的情况,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2)客户直接或间接入股发行人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与业务合作相关的协议,对客户采购量、价格等是否有安排,是否存在和正常生产经营以外的其他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3)互赢双利及其合伙人的入股价格与同时期其他投资方相比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4)报告期内资金拆借的原因和必要性,具体的资金流向和用途,向关联方同时拆出、拆入资金的原因及合理性,利息计算标准,是否存在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质占用。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所从事业务属于重污染行业,且报告期内存在超标排放及安全事故。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是否已取得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批文、许可、备案及认证,超标排放及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原因、整改情况;(2)发行人环保及安全生产相关内控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9月10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迎丰科技,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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