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集团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0月29日,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集团”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热电集团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4,000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20,406.09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公开资料显示,热电集团是一家主营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是蒸汽与电力。公司生产的蒸汽向工业园区内的工业用户供应;电力直接出售给国家电网公司。公司业务布局合理,已覆盖上海、杭州、丽水、湖州、绍兴、宁波、舟山等地区。公司下属控股、参股热电厂服务范围包括: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安吉天子湖现代工业园区(省级开发区)和上海金山工业区(市级开发区)。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子公司临江环保、上海金联所持有的两宗划拨土地的土地用途均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述划拨土地实际用于热电厂的建设。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上市是否构成所持临江环保和上海金联股权性质的变动,是否构成间接改制并影响其划拨土地的使用;(2)子公司临江环保和上海金联继续使用上述划拨用地是否合规,是否需按照《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置,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上虞杭协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发行人持有其40%股权。发行人推荐的人员担任总经理及负责生产的副总经理,并存在向其派遣技术人员、资金拆借等事项。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是否控制上虞杭协,是否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发行人向上虞杭协销售煤炭的原因、必要性、合理性及价格公允性,是否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3)发行人向上虞杭协销售的毛利率与无关联方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关联销售毛利率与行业内同类贸易模式销售毛利率相比有无重大差异及差异合理性;(4)未来有无减少与上虞杭协关联交易的计划或措施;(5)发行人向上虞杭协出借技术人员的背景、原因、是否无偿使用,出借技术人员是否承担发行人相关工作任务,是否存在上虞杭协为发行人承担人力成本和费用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主营业务和本次募投项目以燃煤热电联合为主,“煤改气”后,子公司上海金联盈利能力下滑明显。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未来实施“煤改气”的可能性;(2)若全面施行“煤改气”,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和募投项目的影响,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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