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特药业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20/12/18 9:53:15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2月17日,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药业”或公司)首发申请获深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倍特药业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5,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93,027.48万元,主要用于特色原料药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倍特药业新药研发项目、普锐特药业新药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倍特药业成立于 1995 年,主要从事高端仿制药、创新药、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以创新驱动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临床医疗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产品线,目前产品涵盖抗感染用药、生殖系统用药、心血管系统用药、血液和造血系统用药、呼吸系统吸入给药等多个细分领域,拥有超过 210 个制剂产品和 60 个原料药产品的注册批件,在销产品品规超过 140 个。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多个药品中标带量采购,存在中标后价格大幅下降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实施前后中标药品销量、价格与毛利率的变动情况;(2)“两票制”和“集采制”的持续推进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推广费大幅增长,合作的推广服务商数量众多。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1)业务推广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与众多推广服务商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3)与业务推广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2020 年 8 月,某公司以发行人侵犯其商标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该诉讼事项的缘由及对发行人的影响;(2)未对该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4.发行人前身倍特有限为上市公司高新发展的子公司,后被四川方向收购。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收购的作价依据及合理性;(2)高新发展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中心

  2020 年 12 月 17 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倍特药业,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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