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20/12/26 9:06:45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2月25日,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车辆”或公司)首发申请获深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中集车辆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1,14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高于15%。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投入200,000.00万元,主要用于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新营销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中集车辆是全球销量排名第一的半挂车生产企业,在全球主要市场开展七大类半挂车的生产、销售和售后市场服务;在中国市场,公司是具有竞争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专用车上装生产企业,同时也是知名的冷藏厢式车厢体的制造企业。公司于2002年进入半挂车行业以来,围绕“专注、创新”所形成的经营优势、技术优势,实现了半挂车销量全球第一。在国内,公司运营着“通华”、“华骏”、“深扬帆”、“瑞江汽车”、“凌宇汽车”、“梁山东岳”等行业知名品牌;在北美,公司运营着“Vanguard”、“CIE”等知名品牌;在欧洲,公司运营着“SDC”和“LAG”两个历史悠久的知名品牌。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 2020 年 12 月 19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中集集团公告称其股东中远工业、Long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长誉)、 Broad Ride Limited 和 Promotor Holdings Limited 向深圳资本集团、深圳资本(香港)转让股权的交易已交割完毕。深圳资本集团及其子公司深圳资本(香港)合计持有中集集团 29.74%股份,成为中集集团第一大股东,原第一大股东招商局国际将成为中集集团第二大股东。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中集集团第一大股东变更是否导致发行人股权及控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中集集团无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是否充分;(2)上述变更是否会导致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3)深圳资本集团及深圳资本(香港)是否有进一步增加对中集集团或发行人股份投资的计划和安排;(4)发行人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所规定的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的要求。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美国集装箱骨架车生产商联盟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及美国商务部提交对来自中国的特定集装箱骨架车及其部件发起反倾销及反补贴(双反)的调查呈请。2020 年 8 月 19 日,美国商务部依程序开始对前述案件进行调查。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相关产品是否列入被调查范围,以及上述双反调查的最新进展情况;(2)受双反调查影响的产品种类、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3)如双反最终裁定后大幅加征关税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第三方回款和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相关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中心

  2020 年 12 月 25 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中集车辆,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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