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21/1/27 10:27:19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月26日,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股份”或公司)首发申请获深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恒光股份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67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62,048.83万元,主要用于 5.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13.3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 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恒光股份是一家围绕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集硫、氯化工产品链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依托区域丰富的盐卤资源和含硫尾砂矿资源优势,通过深入发挥现有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优势,循环利用氯碱和硫酸等基础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联、副产品,围绕氯化合物和硫化合物向下游精细化工产品延伸,逐步形成了以硫化工、氯化工产品链为主线的产品布局。目前,公司业务覆盖面积延伸至湖南、广东、湖北、贵州、江西等多个地区,已初步形成立足湖南、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恒光投资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其股东曹立祥等 8 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被认定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恒光投资的其余股东李小月等 4 人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未被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李小月等 4 人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未被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2)曹立祥等 8 人对恒光投资的控制是否稳定、有效。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2017 至 2019 年,发行人维修费用逐年上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9 年度维修费用较高、未经审计的 2020 年度以及预测的 2021 年度维修费用持续下降的原因;(2)招股说明书中关于维修费用增长风险的披露是否准确。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曾发生氯气泄漏涉险等事故,存在安监行政处罚事项。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安全生产和环保的具体情况,进一步说明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中心

  2021 年 1 月 26 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恒光股份,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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