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21/2/25 9:47:56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2月24日,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维康”或公司)首发申请获深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达嘉维康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1,626,42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额51,004.64万元,主要用于连锁药房拓展项目、智能物流中心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公开资料显示,达嘉维康作为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主要从事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分销及零售业务。公司依托批零一体化,发挥供应链优势,发展专业药房新零售模式,并通过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增值服务,逐步向医药服务商转型。公司建立了辐射湖南全省的分销网络,基本覆盖全省三级以上规模医院,并积极拓展乡镇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院、村镇卫生室、连锁及单体药店等医疗市场业务。公司已与 1,000 余家国内外优质供应商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经营的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品种品规一万余种,并且充分发挥批零一体化渠道服务优势,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增值服务,不断加强与药品生产企业的深度战略合作,提高对重磅新品的开发力度,持续扩大品种优势。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为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医药分销和零售。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的变化,说明“两票制”、带量采购以及可能实施的 “一票制”等政策对发行人业务模式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到的返利金额及其占各期利润的比重较高,在实际收到返利时确认为当期利润。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对返利进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行业惯例;(2)保障返利核算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内控措施;(3)返利取得及其金额的不确定性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收购了 21 家地方医药公司 51%左右股权,并在工商部门登记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名下还曾拥有 11 家未实施控制的单体药房门店。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未将上述子公司和药房门店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规避“两票制”政策的情形;(2)说明上述股权收购、门店加盟及解除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被工商、税务等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3)结合上述事项,说明发行人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中心

  2021 年 2 月 24 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达嘉维康,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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