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同科技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21/3/19 9:49:45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3月18日,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同科技”或公司)首发申请获深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力同科技本次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7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52,265.07万元,主要用于 SoC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数字终端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AES 宽窄融合通讯系统及其应用项目、射频功率放大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力同科技是一家集无线通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专网通信芯片及模块、专网通信终端、射频功放、系统设备及软件等,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涵盖从芯片设计到整机制造,从终端设备到云端控制的完整产业链的企业。公司建立了系统完整的技术平台,是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拥有 SoC 芯片设计、软件无线电设计及宽窄融合通讯系统等关键技术和知识产权,是全球重要无线通讯解决方案供应商之一。公司产品销往世界各地,被广泛应用在专网通讯、基站、物流、安防、物联网等领域。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在与宝锋电子长期业务合作的情况下,仍通过经销商销售的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2)发行人与宝锋电子的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 6 项专利涉及请求宣告无效审查,其中泉州力同拥有的“ZL200710077178.6 一种集成对讲模块及基于该模块的对讲系统”发明专利权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宣告无效的决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泉州力同发明专利在发行人主要产品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属于核心专利,被宣告无效对发行人相关产品生产及客户订单获取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其他专利无效审查的进展情况,如被宣告无效,是否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发行人的核心专利是否存在侵权情形。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中心

  2021 年 3 月 18 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力同科技,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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