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21/7/23 9:58:41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7月22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中国电信本次公开发行A股数量不超过12,093,342,392股,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已发行总股本的13%。公司本次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额544亿元,主要用于5G产业互联网建设项目、云网融合新型信息基础设施项目、科技创新研发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电信是领先的大型全业务综合智能信息服务运营商。公司积极拥抱数字化转型机遇,深耕客户需求及应用场景,全面实施“云改数转”战略,以 5G 和云为核心打造云网融合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运营支撑体系、科技创新硬核实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创新、融合构建差异化优势,致力于为个人(To C)、家庭(To H)和政企(To B/G)客户提供灵活多样、融合便捷、品质体验、安全可靠的综合智能信息服务。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共有4名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电信集团兼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现任独立董事任职年限均已超过六年。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四位高管在控股股东兼职除董事以外职务的必要性;(2)上述兼职行为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要求,是否符合人员独立性要求,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障碍;(3)发行人有关独立董事任期的规定和执行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要求,发行人独立董事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收入主要包括移动通信服务、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产业数字化及出售商品收入等,通过线下、在线和直销三类渠道向客户进行销售与服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线下、在线和直销各类模式下门店、客户数量、单店收入等运营数与各渠道下实现收入是否具有匹配关系;(2)移动通信、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用户数、离网率、留存率、消费金额,频次分布波动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大额异常消费;(3)移动通信服务各项业务与其主要运营数据是否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是否合理;(4)报告期内“提速降费”和“携号转网”政策对发行人产生的影响,是否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5)各业务存在的竞争优势与劣势。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作为被许可方使用控股股东电信集团资产,包括商标授权、无线电频率和码号资源授权、经营资质授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未将上述商标转入发行人的原因和合理性;(2)设定商标许可有效期的原因和合理性;(3)发行人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是否符合资产完整性的要求,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4)是否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的能力,是否具有业务独立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1年7月22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中国电信,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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