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22/3/14 9:53:01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3月11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翔股份”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联翔股份本次发行不超过2,590.675万股,占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52,000.00万元,主要用于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和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联翔股份将艺术文化与家居装饰相结合,主要从事墙布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业务。同时,联翔股份也从事少量窗帘等室内家居装饰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以及室内整体家装工程业务。联翔股份作为国内墙布行业的领导企业和首批从事刺绣工艺墙布研发和生产的企业之一,创新设计出了多款刺绣墙布产品,并不断推出引领市场潮流的各类墙布产品,打造出了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领绣(LEADSHOW)”、“领绣墙布|菁华”墙布品牌。经过多年发展,联翔股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品销售网络,经销商遍及境内除港澳台以外的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公司依靠出众的创意设计与产品质量,获得了行业内诸多荣誉奖项,受到行业与消费者的认可。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有所波动,毛利率有所下滑。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营业务毛利率是否将持续下降;(2)说明刺绣墙布收入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3)说明窗帘产能消化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4)结合墙面装饰材料行业竞争格局,说明相关经营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经销商总体盈亏情况,是否存在异常情形;(2)2020年以来经销商家数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向经销商压货、调节业绩的情形;(3)经销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向经销商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4)终端销售实现情况及真实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卜晓华、陈燕凤解除婚姻关系前,陈燕凤持发行人股份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陈燕凤对外转让及赠予股份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2)未认定陈燕凤为共同控制人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规避相关监管规定;(3)婚姻关系的解除是否对发行人经营的稳定性有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2年3月11日

联翔股份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作者:佚名 编辑:id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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