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6月10日,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人健康”或公司)首发申请获深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华人健康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00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募集资金60,567.80万元,主要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华人健康主要从事医药代理业务,与上游医药生产厂商开展合作,取得其部分产品的代理权,主要向下游医药零售企业进行推广和销售。公司代理业务上游合作厂家有上海医药集团、广州医药集团、丽珠医药集团、齐鲁制药集团、四川峨嵋山药业、辰欣药业等,公司代理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全国或者区域性的医药零售连锁企业。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披露在报告期内主要从事医药代理、零售及终端集采三大块业务,该三大块业务在2021年度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25.93%、68.71%和5.33%。其中医药代理业务的收入占比呈现下降趋势。请发行人说明:(1)在招股说明书各相关章节都突出披露发行人医药代理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上述披露是否会对投资者产生误导;(2)符合创业板定位的情况。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说明:(1)何家乐持股超过65.67%,再将仅持股8.11%的何家伦也列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2)何家乐与何家伦除了兄弟关系外,是否存在其它利益安排或代持关系;(3)一致行动协议中,如双方出现意见分歧时,最终决定权的归属。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对照相关规则的披露要求,发行人有如下情形:(1)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第五十六条的要求及《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2)未按格式准则第二十七条的要求披露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未按格式准则第五十四条的要求披露研发人员情况;(4)未按格式准则第七十一条的要求披露研发支出核算办法;(5)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三十条的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商誉减值评估使用的关键假设及折现率等相关信息。请发行人说明未按照上述规则披露是否属于不适用或其他情形。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中心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