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瀚新材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22/9/9 9:37:17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9月8日,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瀚新材”或公司)首发申请获上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江瀚新材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666.67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共募集资金205,926.71万元,主要用于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年产2000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年产2000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科研中心与办公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江瀚新材公司是一家集功能性有机硅烷及其他硅基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与进出口贸易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硅烷偶联剂研发和生产企业。公司的产品主要有硅烷偶联剂和交联剂,已形成一个完整的硅烷产业链,涵盖含硫硅烷、氨基硅烷、乙烯基硅烷、环氧硅烷、酰氧基硅烷、硅烷交联剂及硅烷衍生物等13个系列100多个硅烷品种。公司现已开发出十三大系列100多个品种的硅烷偶联剂和硅烷交联剂产品,并建成了多条工艺先进的自动化生产线。

  公司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市场,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在2016年12月,被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列入第一批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是我国硅烷制造细分行业中具有领先产业规模的企业之一。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功能性硅烷,包括硅烷偶联剂和硅烷交联剂等,广泛应用于复合材料、橡胶加工、塑料、粘合剂、涂料及表面处理等领域。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甘书官、甘俊父子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另外七名股东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甘书官、甘俊父子能否有效控制发行人,是否应将其他七名股东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2)在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情况下,认定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监管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甘书官等多名股东曾为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身份。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人员入股价格是否公允,是否经单位同意或批准,是否存在利用职务影响力违规入股、为发行人谋取不当利益、股份代持等情形;(2)上述人员入股行为是否违反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被追究责任的风险,相关整改是否彻底;(3)发行人及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因行贿等原因被立案调查的情况,相关内控机制是否健全有效。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存在多种销售模式。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买断式经销模式下,客户数量增减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外销-寄售模式客户转为通过经销商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寄售模式相关的内控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3)对同一客户同时采用多种销售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4)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5)2021年外销收入大幅增长、2021年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显著高于上年同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2)不同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且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3)非寄售模式毛利率高于寄售模式毛利率、买断式经销毛利率高于非买断式经销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4)2021年主要产品外销-非买断式经销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2年9月8日

江瀚新材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作者:佚名 编辑:ID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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